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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他拿著滿滿的一杯啤酒, 擺出搞笑的姿勢時, 似乎他很快就會再次在TV中出現. 可是他現在正在軍隊服役中.

演員玄彬(本命 金太平)雖然已經志願入伍海軍部隊一個月了, 但是粉絲們仍然能在電視畫面, 報紙和廣告中看到他.

粉絲們通過他出演的廣告, 心理上能得到一些滿足, 單從廣告數量上看, 他現在正在軍隊服役的事似乎都不被人注意了.

在入伍之前, 玄彬憑藉一部< 秘密花園 >讓’朱元’家喻戶曉, 達到了自己事業的頂峰, 并在此後接拍了運動服, 免稅店, 飲料, 家電, 啤酒等多部廣告, 并因此獲得了數十億韓幣的收入.

這種現象不僅僅局限于玄彬一人, 現在還在服役的’壞男人’金南佶, ‘男人都著迷的外貌’薑東元等也都通過各種廣告和畫報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

那麼, 在軍中服役的演藝明星不停地出現在各種廣告中是違法的嗎?

根據軍人服役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軍人不能從事除服役以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事務或者職務.

也就是以軍人的身份不能進行可以創造效益的商業活動, 除了國防部長官允許的, 沒有政治性,營利性的情況外, 不能兼職.

但是, 專家對此解釋道, 廣告收益并不是在服兵役時期發生的, 所以不能看做是營利活動, 所以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大韓律師協會鄭俊吉首席答辯人表示:”拍攝廣告, 創造收益的時間如果是在入伍前的話, 對於廣告的使用權, 已經不是由演藝人來控制, 而是由商家來決定的, 所以沒有問題.”

隨後他還說道:”但是廣告每次播出時, 都支付費用來進行簽約的話, 這也算在服役期間獲得利益, 這種情況會成為問題, 根據合約內容, 判定也是不一樣的.”

而首爾地方律師協會李江熙副答辯人則表明:”根據入伍前簽訂的條約而播出的廣告來判斷演藝人在軍隊服役期間兼職的看法是不對的.”

FROM:INNO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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